【陰証略例 岐伯陰陽脈例03】
《內經》云︰人迎一盛病在少陽,二盛病在太陽,三盛病在陽明,四盛以上為格陽。
啟玄子,在手少陽;二盛而躁,在手太陽;三盛而躁,在手陽明。
手少陽,三焦脈;手太陽,小腸脈;手陽明,大腸脈。
一盛者,謂人迎之脈,大於寸口一倍也。
餘盛同法,四倍以上,陽盛之極,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。
《正理論》曰︰格則吐逆。
寸口一盛病在厥陰,二盛病在少陰,三盛病在太陰,四盛以上為關陰。
啟玄子云︰陰脈法二盛而躁,在手少陰;三盛而躁,在手太陰。
手厥陰,心包脈也;手少陰,心脈也;手太陰,肺脈也。
盛法同陽。
四倍以上,陰盛之極,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。
《正理論》曰︰關則不得溺。
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,為關格之脈,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
《樞》曰︰陰陽俱盛,不得相營,故曰關格,非止吐逆、不得溺而已也。
海藏云︰岐伯陰陽二脈,王注為足經,卻舉《靈樞》手經,何也?答曰︰正經既言五臟之本,雲倉廩。)
乃知手足經俱有,故言足經,而次舉《靈樞》手經也。
若躁為手經,不躁為足經。
此王注雖舉格陽為吐逆,關陰為不得溺,皆引正理為証以比之。
大抵格陽關陰,亦豈止吐逆不得溺而已哉﹗至於上而不欲食,下而不得便,亦關格之病也,故易老有內傷之陰証,大意亦出於此。
云岐子別有關格一轉。
上此一條,舉古人言外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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